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校级观摩课遴选工作实施方案
为持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主渠道作用,健全我校教学观摩常态化、制度化工作机制,进一步推广先进教学理念与优质教学经验,搭建教师教学交流、互学互鉴、共同提升的平台,全面提升教师课堂执教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,结合我校教学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遴选目的
通过开展校级观摩课遴选与展示活动,发掘一批教学设计新颖、课堂组织高效、信息技术融合深入、课程思政融入自然、教学效果突出的优质示范课程,树立课堂教学标杆,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、辐射和引领作用。以观摩促交流、以示范促提升,带动全校课堂教学质量整体提质增效,持续夯实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建设。
二、遴选范围
本次校级观摩课从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正常开设的本科课程中择优遴选。参选课程须教学设计科学规范、教学理念先进、课堂氛围良好、育人特色鲜明,能够较好体现现代课堂教学改革成果与课程思政建设成效,具备较强的示范性、借鉴性和推广性。
优先遴选以下优秀教师申报课程:
1. 国家级、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;
2. 陆增祺卓越教学奖荣誉获得者;
3. 各级教学名师、青年教学能手等教学类荣誉获得者;
4. 国家级、省级教学大赛获奖教师;校级教学大赛特等奖、一等奖获奖教师;
5. 教学评价优异、学生认可度高、教学效果突出、教风优良的骨干教师。
三、遴选原则
1.自愿申报原则:坚持教师自主自愿申报,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堂教学展示、教学改革探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。
2.逐级推选原则: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开展初审推荐,层层把关、逐级遴选。
3.选优树先原则:突出质量导向,优中选优,重点选拔具有示范价值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精品课堂。
四、遴选流程
1.自主申报。教师自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。
2.各教学单位推荐。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人员,从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已开设的课程中择优向学校推荐6-10门课程。
3.学校集中评审确定名单
教务处统筹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开展集中评议评审,对各学院推荐课程进行综合审核、打分评价,结合教学特色、课堂成效、教改亮点、思政融入、信息化应用等维度综合评定,最终确定本学期校级观摩课正式名单。
五、考核与运用
校级观摩课申报组织、推荐质量、课堂展示效果及课后师生反馈评价,将统一纳入二级学院分教师发展中心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内容,作为学院教学建设、教学改革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六、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
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0月23日(星期五)前完成上报工作,汇总表电子版浙政钉发余老师,纸质稿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明达楼214办公室。
七、工作要求
严格标准,择优推荐。坚持质量为先,杜绝敷衍上报、凑数上报,切实推选能够代表本院最高课堂教学水平的示范课程。
教务处
2026年10月19日

